来源:邵东县政府网
关于邵东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湖南邵东生态产业园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公司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控政府性债务增长切实防范债务风险的若干意见》(湘发〔2018〕5号)文件的规定及要求。邵东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湖南邵东生态产业园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湖南邵东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元发展(邵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邵阳市昭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邵东县融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邵东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邵东县聚泰恒通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目前已进行了市场化转型,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了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了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的市场化运营模式。公司原承担的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进行了妥善处置。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
邵东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邵东县鼎成国投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从未担负过政府公益性项目融资职能,也没有存续的公益性项目负债,系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的市场化国有企业,从前及今后均不会为地方政府承担举债融资职能。
特此公告。
邵东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邵东生态产业园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邵东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开元发展(邵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邵阳市昭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邵东县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邵东县融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邵东县聚泰恒通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邵东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邵东县鼎成国投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