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城投产业合作组织
关于增补调整理事副理事长人选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
全国城投产业合作组织自2018年成立以来,取得了快速的发展。各地政府平台公司、金融服务机构和产业运营机构等纷纷加入。根据《组织公约》,为进一步做好对成员单位的服务工作,完善理事会建设,结合部分理事单位、副理事长单位负责人发生变动的情况,经研究决定,适当增补理事单位、副理事长单位,并对原理事单位、副理事长单位负责人发生变动的进行人选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理事单位、副理事长单位增补办法
1、根据《组织公约》,此次拟对全国地方政府(含新区、园区)投融资平台公司、各类城建投融资相关的产业投资和运营机构、金融投资和服务机构、行业组织等成员单位,进行理事单位的增补。
2、增补范围包括副理事长单位、理事单位。其中省会以上城市的政府(含新区、园区)投融资平台公司的成员单位,可以直接申请增补为副理事长单位。地市级政府(含开发区、园区)投融资平台公司的成员单位,可以直接申请增补为理事单位。
3、对于在全国城投产业合作组织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地市级政府(含新区、园区)投融资平台公司的成员单位可以申请增补为副理事长单位,县级政府(含新区、园区)投融资平台公司的成员单位可以申请增补为理事单位。
二、理事单位、副理事长单位人选调整办法
1、对理事单位、副理事长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因为职务变动或其它原因发生变动的,进行人选的调整。由现任的单位负责人接替。
2、理事会将对调整后的人选进行确认。
三、手续办理
1、此次增补和调整采取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相关单位应填写《全国城投产业合作组织首届理事会副理事长、理事调整增补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于2020年11月25日前报送至全国城投产业合作组织秘书处,联系人沈红梅,电话18260000202/18721482874,邮箱:shenhongmei@cfacn.cn
3、12月1日,秘书处对增补和调整的理事单位、副理事长单位情况,进行讨论和审核。
4、12月3日,提交理事会会议审议、表决。
四、其它事项
1、按照《组织公约》规定,理事会会议每年召开一次。2020年的理事会将于12月3日下午17:30,在太原市举行。
2、如理事单位、副理事长单位的理事和副理事长本人不能亲自出席,可委托其他人员参加。
3、理事会会议联系人:沈宝伟,电话:15850561440(微信同号)。
附件:《全国城投产业合作组织首届理事会副理事长、理事调整增补候选人推荐表》
全国城投产业合作组织秘书处
2020年11月5日
全国城投产业合作组织(NUIICO)是为适应我国城乡建设发展需要,促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转型而搭建的专注于产业投资和产业运营活动的交流平台。该组织由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第一届理事长单位,豫资控股、合肥建投、长春城投、西宁城投、银川通联资本、新疆兵团城投等21家政府平台公司担任副理事长单位。
经过近两年的发展,全国城投产业合作组织目前已经根据不同服务需求搭建起咨询服务中心、产业协同创新服务中心、金融服务中心、培训服务中心等四大服务中心,以全面赋能平台公司发展。
通知及推荐表可联系秘书处索取
沈红梅 18260000202/187214828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