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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供水、供热、供气、公交等市政公用事业是城市的生命线工程,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关系到市民群众生活质量,关系到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由于其特殊性,城市公用事业几十年一直姓“公”,投入靠财政、管理靠国有体制。由于城市政府的财力有限,投入不足,历史欠帐较多,导致建设发展滞后。公用行业企业经营长期执行福利性低价,投入产出价值与价格背离,因而普遍存在政策性亏损。城市政府长期承担巨额补贴,负担沉重,对公用事业投入更加乏力。因此,公用事业通过体制改革,实现真实意义上的引入市场机制的革新,是城市政府应当及时研究和实施的主要课题。
中国加入WIO以后,为应对国际化浪潮,建设部于2002年12月出台了《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提出开放公用行业市场,构建市场主体。公用事业改革被推向了市场平台。作者经查,2003年四川省委、省政府即已将引入市场机制、推动城市化作为加快城镇化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突破口。泸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以下简称“泸州公交”)通过股份制改造,探索出了一条在公用事业领域引进市场机制和企业化经营的好路子。
改制前,泸州公交是一个拥有2800多名职工的国有中型企业。改制前与国内大多数城市公交一样,由于票价低、成本高、人员多、负担重、政策性亏损严重,使企业负债高、职工待遇差、车辆设备陈旧,企业经营举步维艰,虽然政府给予了减轻税赋等扶持措施,公交企业仍因机制不活和资金匮乏,仅能维持简单再生产,根本没有发展能力。长此下去,必将出现城市交通严重制约泸州大城市建设的不利局面。为此,市委、市政府将公交企业纳入国企改制范畴,以市场经济的经营理念推行产权制度改革,于2002年初顺利实施了改制计划。
泸州公交改制主要采取了以下作法:
一、实施两个置换,建立市场主体
(一)企业置换国有产权
由企业经营者和职工成为投资主体,共同出资置换企业国有产权,国有产权从公交企业中全部退出,政府不再保留与企业的资产关系,也不再承担无限责任。原泸州公交总公司整体改制为产权主体多元化的民营性有限责任公司(“泸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构建起城市公交投资主体多元化,基础设施商品化,运作方式引入市场机制的新体制。
(二)职工置换国有身份
在企业的国有净资产中,划出一块量化给企业职工,以置换其国有企业职工的身份,解除其对企业的依存关系。改制后企业以劳动合同明确职工与企业的法律关系,全面实行双向选择、竞争上岗、优胜劣汰、能进能出、合理流动的市场化用工机制。
二、坚持两个保障,排除改制阻力
(一)保障大多数职工利益
改革是利益关系的大调整,如果以损害大多数职工的利益为代价,改革将无法实施。泸州公交在改制中,十分注重职工利益的保障,一是在分配置换身份的量化资产时,只采取了按人头均数和按工龄计算两个标准,没有采取干部职务职称参加分配的做法。一个清洁工只要工龄高于总经理,所得的身份置换金就多于总经理。二是兼顾退休职工的利益。由于公交退休职工的养老金特别低,改制前企业给予了适当补贴。改制后退休职工交社保,补贴金将从此停发,从而将直接影响到退休职工的生活条件。政府和企业采取了一企一策的做法,实事求是地给予退休职工一次性补贴。三是企业经营者以大局为重,尽可能不把职工推向社会,使职工在改制中既能得到一份身份置换补偿,又没有立刻就要面对失去工作岗位的失业压力,因此,全司多数职工对公司改制都积极拥护,没有出现上访闹事的问题。有关领导对公交企业改制赞誉为一场静悄悄的革命。
(二)保障国有资产的增值和安全,不利用改制侵占国家利益
改制前审计单位对企业资产进行了全面审计和评估。坚持不漏评、不低估,完全真实地反映出企业国有资产的现实状况。其中有一幢楼目前有5层房屋出租作为批发市场,所有出租房均按经营门市的市价评估,其资产增值幅度非常高。而随着市场变化,高层楼房长期作为门市使用的可能性很小,评估时仍然按门市价值测算。原公交企业国有资产,在置换职工身份和核消呆坏帐目后的剩余部分,按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由企业以货币形式全部上缴国家财政。改制后企业资产的产权关系完全明晰。
三、落实两个明确,理顺责权关系
(一)明确股权结构比例,构筑企业可持续发展基础
推行职工参股,经营集体控股,经营者持大股的股权设置原则,明确职工持股占45%,经营集体控股占55%。从投资关系上确立了企业经营者在股东会、董事会的核心地位,保障公司权力和决策核心体系的形成。解决好改制后企业职工利益与经营者风险利益的正确关系,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奠定牢固的基础。
(二)明确改制后的公交企业与政府的关系,确保城市公交的功能作用
政府按建设部制定的公交产业政策要求,继续支持改制后的公交企业,引导其向现代企业集约化经营方向发展。明确公交企业改制后保持“四个不变”。一是继续保持公交行业的经营方式和服务宗旨不变,发挥公交企业在城市建设中的窗口形象和公交客运市场主体作用。二是承担原国有公交企业的各项公益性工作和政府下达的社会公益性任务不变。三是除不再享受税收减免政策外,市政府及各部门对公交企业的相关政策不变。四是公交票价由政府物价部门按程序监督审批不变。
四、改制后初见成效
泸州公交从2002年初完成改制至今,已运行了一年多的时间,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作,经营发展已步入良性轨道,改制已取得初步成效。
(一)改制促进了公交产业的快速发展
改制后企业为自身的生存发展所需,尽可能地完善必要的设备和设施。一年多来,新公司投入车辆更新资金达1800多万元,新增新型城市大巴60台,空调大巴32台,投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达1500多万元,新建公交客运中心两个,城市公共汽车从400台增加到500台,除设置了电子收费系统外,电子报站器、电子监视器、电子路牌、电视机等车载电子设备均较完善,加快了城市公交现代化进程。目前正在筹建GPS及智能化调度系统,使公交车更具安全性和方便性。
(二)经营效益明显提高
公司坚持“一业为主,多种经营、以副补主、全面发展”的经营方针,在加快主业发展的同时,也加大了对巴士房地产、公交商城、旅行社、公交轮渡、客运站、加油站、公交广告等多种经营项目的投入和管理力度,力争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以缓解主业低票价状况下的政策性亏损对企业的经营压力。今年又成功引进世界零售业巨头美国普尔斯马特,在公司修建的天益广场开办诺玛特购物中心,为泸州人民创造了一个现代化的新型购物环境。改制第一年与上年相比,企业总产值增长了13%,公交主业亏损减少50%,上交国家税费达646万元,比改制前每年上交的税费额增长了5倍,职工工资年增长率超过7%。在公交客运主业亏损260余万元的情况下,通过副业补亏后,还实现了250多万元的盈利。并按投资额向投资者分配了10%的红利。
(三)企业经营机制全面创新
公司按照市场规律实行了比国企时期的厂长经理负责制更具市场理念的总裁领导制,完善了现代企业制度规范的公司化改造和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适应市场竞争的扁平化管理体系和现代学习型企业。并以坚持不懈地搞好安全工作和优质服务为核心打造企业品牌。
(四)政府通过公交改制得到了经营城市的实惠
企业改制后不仅自行消化了长期由政府财政补贴的每年数百万元的政策性亏损,还消化了因实行学生优惠月票每年减少的700多万元运营收入。另外承担了盲人、现役军人免费乘车等方面的工作,从客观上讲,完全实现了公交站点和线路经营权的有偿使用和政府对城市基础设施资源的优化整合目的。引入市场机制进行经营的可行性得到了实践证明。
(五)为公交企业的长远发展打下了牢实的基础
经营者持大股增强了经营者的风险责任和长远发展的战略定位,促使其全身心投入企业经营,千方百计化解企业经营风险,殚精竭虑思谋企业可持续发展。在不断完善适应泸州大城市建设的现代交通网络体系的基础上,为了增强企业抗御风险的能力,加大了对房地产开发、商贸市场开发、广告业、旅游业、酒店业等多种经营项目的投入,全方位拓展市场,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以弥补公交主业的亏损。目前,公司正在构建以公交企业为核心的企业集团,快速向产权多元化、经营集约化、发展规模化的现代企业发展之路迈进。
城市公交是各地城市政府深感头痛的累赘。各城市政府长期负担对城市公交的巨额补贴,以保证基础设施功能的正常运转和城市的稳定。泸州公交通过改制不仅彻底结束了政府对国有公交企业承担的无限责任,还充分发挥了城市基础资源的商品性作用,完全利用社会资金搞活了公用性产业,并完全引入了市场机制。而且,极大地提升了城市资源的功能作用和效率水平。泸州公交的改制实践告诉我们,公用事业通过改制引入市场机制进行经营是城市建设发展的方向,是根本解决政府工作难题和理顺城市经营与建设发展关系的有效途径。只是在实施过程中要掌握好引入市场机制与公用事业特殊性的有机结合。公用事业基础设施作为城市的载体,既需要通过改革引入市场机制、企业化经营主体,也必须按城市功能要求进行特殊的管理和规范。引入市场机制和基础性功能要求二者不能偏废。就公交企业而言,不能因改制变革使城市公交再度出现无序经营和低标准的倾向。泸州市委、市政府以经营城市理念对于泸州公交实施的成功改革,在这方面作出了大胆和卓有成效的探索,为城市公用事业引入市场机制和企业化经营找准了突破方向。加快公用事业的体制改革,不仅能有效推进城市化进程,还将为现代城市的建设与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