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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现阶段对上市公司的借壳,主要表现为三大形式。
第一种形式是对ST公司的重组。从去年底以来,不少特别处理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是通过房地产公司入主而解决的,比如说GST环球、*ST济百、*ST烟发等。东方证券研究所房地产行业研究员王树娟说,通过“资产重组+增发”而借壳ST公司上市,这是大型地产集团参与ST公司股改的主要动力所在。
ST公司股改,拉响了地方政府的保壳战,而地产作为各级地方政府普遍拥有的资源,将其注入上市公司成为地方政府最可行的、甚至是惟一的选择。
第二种形式是利用G股公司再融资的机会借壳。相关各方以房地产公司股权认购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股份,是恢复再融资以来非常抢眼的市场表现。除了那种整体上市时引入房地产公司的定向增发外,相关各方还竞相用旗下房地产公司去认购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的股份,比如说G天创、G迪马、G冠城。G冠城此次定向增发7272万股,专门用于收购Starlex持有的北京京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而G冠城实际控制人薛黎曦系Starlex实际控制人韩国龙的儿媳。
第三种形式是纯粹的借壳。新洲集团有限公司借壳上市的想法由来已久,收购哈高科时被国资委以不符合相关政策为由予以阻截。前不久,这家注册于杭州的民营房地产企业通过入主G白猫得以圆梦。新洲集团如何让G白猫进入房地产业务,目前还没有正式宣布。与其类似的是河南汇诚投资有限公司对世纪光华的收购。世纪光华的最终实际控制人是郭迎辉,而他是中国内地首家赴新加坡上市房地产企业“阳光控股”的董事局主席。
房地产公司竞相借壳上市后,因再融资门槛限制而不能立刻融资,从这种角度说,对于缓解它们因宏观调控而造成的资金紧张并无大的帮助。但联合证券研究所房地产研究员鱼晋华认为,房地产公司借壳上市更多的考虑,可能是为未来的发展而在资本市场进行提前布局。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发展与金融制度研究室主任易宪容也表示,直接融资将是中国房地产行业未来的主导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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