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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融资 |
| 出处:中国城市投资网 涉及行业:债权融资 |
按大类来分,企业的融资方式有两类,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所谓债券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借钱的方式进行融资,债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首先要承担资金的利息,另外在借款到期后要向债券人偿还资金的本金。债权融资的特点决定了其用途主要是解决企业营运资金短缺的问题,而不是用于资本项下的开支;股权融资是指企业的股东愿意让出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的融资方式。股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无须还本付息,但新股东将与老股东同样分享企业的赢利与增长。股权融资的特点决定了其用途的广泛性,既可以充实企业的营运资金,也可以用于企业的投资活动。
债权融资按渠道的不同主要分为三类,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和民间借款。发行企业债券在我国是被严格控制的,不但对发行主体有很高的条件要求,并且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目前只有少数大型国有企业发行了企业债券。对民营企业来说,发行企业债券是不现实的债权融资渠道。民间借款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内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融资行为,甚至有可能被认定为“非法集资”而受到法律的惩罚,但现实中很多中小民营企业通过诸如私人钱庄、农村合作基金等民间的非法、准非法的灰色金融机构贷款活动却异常活跃,这反映了民营企业对债权融资的巨大需求,但民间融资的不规范性决定了它无法成为债权融资的主流形式。 银行贷款是债权融资的主要形式,但对占民营企业绝大部分的中小民营企业来说,获得银行的贷款是很多企业不敢设想的事情。据深圳市信息统计部门了解,深圳近10万家中小企业,至少有一半以上从未在银行贷到一分钱;大约1/3的企业即使有贷款,总金额也在200万元以下;只有极少企业能从银行贷到够用的资金。 造成民营企业获得银行贷款困难的因素,从宏观政策面上主要是银行现行的信贷政策。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给企业贷款至今在很大程度上是按照所有制性质来划分的,国有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要容易些,而乡镇企业、集体企业要获得贷款就难得多,一些私营企业干脆就得不到国家银行的贷款,即使信用能力较强、效益再好也不行。其主要原因是姓“公”、姓“私”的价值判断作怪。资料显示,国有经济对全国工业增加值的贡献占31%,非国有经济的贡献达68%。非公有制企业从银行取得的贷款额度,只占总额度的十几个百分点。这一方面说明,非公有经济贷款的利用率极高,另一方面,可以看出非公有经济资金相对紧缺。从微观层面上,民营中小企业本身的信用度也是银行有钱不敢贷的重要原因。不少民营企业具有许多“先天”的不足:在产权制度和企业制度方面存在缺陷,不少“后遗症”有待根治;资本积累不足,发展后劲乏力;投资者缺少创业经验,盲目性较大,成功率较低;经营目标短期化,有的甚至以造假、损害环境来获取近期利益;缺乏管理基础,一些企业存在着短期内快速膨胀之后就走向衰退的现象。这些情况一方面增大了银行的交易成本,另一方面也提高了银行的信贷风险,无法取得贷款,自然就变成情理之中的事情。 虽然存在上述诸多的障碍,但从长远来看,银行贷款必将成为民营企业债权融资的主要形式。随着我国经济的增长和市场化体制的建立完善,民营企业从银行获得贷款难的现象已开始有所缓解。20世纪90年代中期之后,中国已逐渐步出了资金紧缺状况。1996年以来,银行开始出现存差现象,目前各银行存贷差已达 23000亿元,贷款压力迫使商业银行逐步改变按所有制进行划分的信贷政策,注重考察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发展潜力,很多财务结构健全、发展健康的民营企业开始得到银行的重视。例如,民生银行成立之初,就把目标瞄准中小民营企业的发展,其深圳分行成立3年来,已向中小企业累计发放贷款授信额度超过100亿元。 2000年该行曾拿出20亿元的贷款专门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 近一年来,央行的多次降息,已使银行的贷款利率达到改革开放后的最低水平,大大降低了以银行贷款方式进行融资的融资成本,为企业利用银行贷款提供了良好的机遇。
就债权融资而言,制定合适的风险策略是一个企业发债能否成功的重要因素,这一策略主要包括企业债券决策时将考虑何种经济及风险因素等。 根据深交所2003年的统计调查显示,从经济因素看,已发债企业在进行债券融资决策时主要考虑的经济因素,首要考虑的是“相对于银行贷款而言债券融资成本低”,其次是“银行贷款受期限和额度的限制”,再次则是“企业有足够的预期现金流”,最后才是“不愿意股权被进一步稀释”等。但是,公司债券加快发展以后,由于债权融资的便利性大大提高,一些建设周期较短、风险较低的投资项目完全可以通过债券市场融资来完成;而股票市场将主要面向一些周期较长、风险较高的投资项目。另一方面,股权分置改革之后,股东比以前更加珍惜自身的股份数量和价值,在融资方式选择上,将更加慎重,如果债券市场融资能够更加方便快捷,相信应当能够吸引一部分企业选择债券融资。此外,债务资本的筹集费用和利息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而权益资本只能扣除筹集费用,股息不能作为费用列支,只能在企业税后利润中分配。
(1)银行具有信息收集的优势。银行有条件、有能力自己收集分析企业投资、经营、分配、收益的状况,同时能在一个比较长的期间考察和监督企业,有助于防止“道德风险”的出现。 (2)银行具有信息分析研究的规模经济特点。一方面,银行收集同样的信息具有规模经济作用,另一方面,分析大量信息本身也具有规模经济效益。 (3)在长期“专业化”的融资活动中,金融机构发展了一套专业的技能。 (4)银行对企业的控制是一种相机的控制。债权的作用在于:当企业能够清偿债务时,控制权就掌握在企业手中,如果企业还不起债,控制权就转移到银行手中。
企业债权融资中的融资风险是指企业因使用债务而产生的由股东承担的附加风险。实际上这种附加风险包括两个层次:一是企业可能丧失偿还能力的风险;二是由于举债而可能导致企业股东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风险。债权性融资的风险要高于股权融资的风险,主要表现在: 资金不能如数偿还的风险。在债权融资方式下,资金不能偿还的损失是由企业自身负担的,企业必须将所借资金全部如数偿还,才能保证企业经营持续进行下去。 资金不能按期偿还的风险。在债务性融资的条件下,举债必须偿还,而且必须按期偿还,这也是西方企业重视现金流量计划的原因之一。当企业不能按期偿债时,将面临丧失信誉、负担赔偿,甚至变卖资产的风险。对有偿债务,企业还将面临不能付息的风险。支持利息是举债的前提,而且利息支付不因企业是否盈利而变化,这就是企业在经营不善时,面临着付息风险。 因此,在实际的融资操作中,作为融资主体的企业必须考虑到期能否还本付息,以防止融资风险的发生。如果企业预期难以还本付息,只能转向融通资本金。 就债权融资来说,目前国内的手段相对单一,银行成为最主要的来源,这也是中国企业融资难的一个主要的根源。而大量的债权类融资需求的是通过多种其他金融工具来满足,有的甚至需要结合项目的风险收益特征及其结构,通过各种金融工具的组合来实现的。以下将重点介绍几种对于中国企业具有现实意义的债权融资方式,包括:组合贷款、贸易融资、固定回报投资、金融租赁等。 银行贷款是企业债权融资常见的一种方式。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是我国企业获取资金的重要渠道,尤其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不够完善,融资渠道狭窄。随着我国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逐渐从贷款额度管理改为资产负债管理,金融机构对企业的贷款更为小心谨慎,同时由于市场经济中,企业经营存在着更高的经营风险和信用风险,因此,企业通过银行融资存在相当的难度。 组合贷款是一种引入第三方,甚至第四方的贷款方式。它可以有效提高贷款融资的可行性。主要方式包括:中资银行+外资银行,中资银行+担保机构,中资银行+担保企业,这样一个组合的过程就是融资创新的过程。我们重点介绍一下银行+担保的担保融资方式。 担保融资,即企业在自身信用资质达不到银行贷款要求的情况下,由第三方提供担保,增加信用资质以获得融资的一种方式。担保机构对企业所在的行业没有特别要求,但是企业需在其行业内具备比较优势,企业产品或资源等某些方面能够超越竞争对手,不必一定是国际或国内领先,只要比竞争对手抢先一步足矣。其次,担保机构要求企业应具有健康、稳步、持续的经营能力。从企业历史经营记录来判断企业今后是否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在财务上反映为资产负债率、现金流量、利润增长率等数据指标。除此之外,担保机构还看重人的因素,即企业的领导是否具有战略眼光,团队是否具有凝聚力等。企业借助于专业的担保机构来协助进行融资活动,虽然短期内会产生一定成本,但会事半功倍。担保机构能从融资的角度帮助企业改善治理机构,提升对企业自身价值的认识,能迅速根据融资需求并制定相应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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