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水,对于我们生存环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治理水污染,确保生命之水常清,已经成为当今世人的共识。本报今日特推出特别策划--“关注人、水和谐”,愿我们的声音能激起人们的警醒,让我们一起记住这样一句经典的话:如果我们不珍惜水资源,终有一天,世界上最后的一滴水将是--我们的眼泪!
从5月1日起,一个普通的宜宾城市居民消费一吨自来水时,其中有0.15元是城市污水处理费。对于宜宾人来说,“污水处理费”是个新名词,它带来的直接后果是,每个人为水“买单”的费用增加了。或许很多人不理解也不愿意,但是从某种角度上来说,不论是否愿意,我们必须习惯也必须为污水付费。
据专家介绍,在城市化初期,水价的内容仅限于城市从自然中取水、净化、输送和排放的成本和收益,也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城市供水价格。当城市污水排放的影响超出了自然水体的自净能力,水价中加入了污水处理和环境补偿的费用,也就是城市污水处理费和排污费。等到城市就近水源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总量需求,远距离调水甚至跨流域调水的成本进入水价,又形成了“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当水资源总量稀缺,不能满足“以需定供”的水资源配给方式,资源成本进入水价,形成“水资源费”。到2004年初,国务院以文件形式明确了城市水价的四元结构组成,即水资源费、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污水处理费和城市供水价格。
宜宾人是幸运的。地处三江汇合之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和水资源费基本可以不在担心范围。然而,我市的水环境状况不容乐观:去年全市废水排放总量为1.41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0.86亿吨,占废水排放总量的60.6%;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为0.55亿吨,占废水排放总量的39.4%。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第三产业的迅速发展,城市生活污水排放量还将迅速增大,但大多数生活污水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造成了严重后果。
水体因为某种物质的介入,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形等方面特性改变,水质恶化,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生态环境。地处岷江的市一、二水厂饮用水水质已受到上游地区污染源的排放影响,水污染治理刻不容缓,建立城市污水处理厂是必经之路。
目前我市正积极建设污水处理厂和排水管网,并对某些原有的处理设施进行改善:南岸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水5万吨,工程计划总投资为9500万元,土建工程已完成,其余工程将于今年年底完工,并投入使用。杨湾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水6万吨,工程计划总投资12100万元,计划2007年底竣工。今年4月二水厂取水口水源迁建,采用过江隧道将取水点移至岷江对面中心河道,概算投资490万元,预计明年元月完工,届时水源水质将能得到极大改善。同时还正在筹划建设和完善城市排水管网,更加集中而有计划地建设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用于修建污水处理厂的资金除了市财政投入部分资金外,主要靠银行贷款。为进一步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和工程完工后的还本付息,按照有关规定,我市从今年5月起开始收取污水处理费,标准为城市居民和机关事业单位按用水量每吨收取0.15元,其他经营单位按用水量每吨收取0.25元。向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缴纳污水处理费用的,不再缴纳排污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必须全部用于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不得挪作它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居民,凭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免缴污水处理费。
长期以来,人们认为水资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但在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水资源显然不是能够无限供给的,可持续发展的思路当是建立污水回收系统,循环利用,高排污费才能达到废水重入“体内循环”的目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我们的排污费收取还在起步阶段。营造良好的饮水环境人人受益,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不只是政府或某个人的责任,我们每个人都责无旁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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