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山东高速集团河南许禹公路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鲁国资产权函[2008]112号)意见,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山东高速集团河南许禹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许禹公司”)100%国有产权,以不低于52800万元的价格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项目代码:SZZR08038。
许禹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全部由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出资。经营范围:高速公路建设的投资、经营、管理与养护;工程机械设备的销售与租赁。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郑重承诺:在评估基准日至权证变更日期间,公司将负责监督许禹公司的生产经营行为,许禹公司除维持正常生产经营外,不得有随意借款,放弃债权,提前清偿债务,对外提供担保,隐匿、私分、无偿或非正常压价转让企业财产行为。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要求受让方须具备如下条件:
1、为妥善解决职工安置问题,受让方必须是国有或国有控股的企业法人。受让方注册资本应在人民币12亿元以上,总资产在人民币45亿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超过40%,近三年连续盈利;
2、同等条件下,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优先:(1)注册地址在山东;(2)以交通基础设施特别是高速公路的经营管理为主业;(3)上市公司;
3、受让方承诺受让产权后,持有该产权期限不少于10年;
4、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为标的公司9.5亿元长期借款提供的担保,随产权转让由受让方承接;
5、该项目购买保证金为挂牌价格的20%;
6、一次性支付产权转让价款。
该项目挂牌公告时间为20个工作日,自2008年7月11日至2008年8月7日。对该国有产权有购买意向者,请在公告期限内办理购买登记手续。 |